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关于标的物三:哈密市伊州区新市区创业路180572平方米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标的物三:哈密市伊州区新市区创业路18057.2平方米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的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5月9日16时至2022年5月10日16时止(延时除外)在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网址:)现公告如下:
标的物三为哈密双银棉业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哈密市伊州区新市区创业路18057.2平方米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土地证号:哈密市国用(2004)第0587号。地上附着物9项:1.中心砖房9.9平方米、2.墙边砖房7.5平方米、3.南侧砖房74.4平方米、4.北侧砖房204平方米、5.围墙34平方米、6.厕所10平方米、7.砖房53平方米、8.地坪15324.60平方米、9.围墙450平方米。
特别说明:截止至调查之日(2022年2月),该标的物有抵押,处于闲置状态,欠费情况不详,一切以实际发生为准,成交之日前的欠费(水、电、暖、物业等)由被执行人承担。能否办理权属转移及需要补缴费用等相关问题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自行了解确认,买受人应充分估算拍卖所产生的各种费用,介意者慎拍!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对拍卖标的作详细了解(实物资产以现场存在的数量和实际状态为准),本院及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22年4月9日至2022年5月8日,有意者请与拍卖辅助服务构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蕞 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包含但不限于契税、增值税、印花税等相关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5月6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截止至拍卖公告发布之日,尚无人申报。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之日至2022年5月24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分行,账号:4061)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版权声明:本文由新密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