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永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鸡母山及梨园弃渣处置权公开挂牌转让
受永泰县数字永泰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本中心拟对数字永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鸡母山及梨园弃渣以电子竞价方式公开挂牌转让,现公告如下:
位于葛岭镇东星村数字永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鸡母山及梨园地块。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工程编号:MWCC2023-YT134)和专家评审论证,该项目土石方资源总量约为10.57万m,其中,可利用加工生产为建筑用石料的储量约为3.4万m(鸡母山地块约为1.76万m,梨园地块约为1.64万m)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除外)。申请人不可以联合申请。
四、竞价保证金缴交金额及交纳截止时间
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4月8日16时止。各意向竞价方宜提早1-2个工作日完成保证金缴纳事宜。
竞价保证金请缴交至中心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永泰县支行
即日起至2024年4月8日16时止。
1、意向竞价方在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实地察看了解标的基本情况,以便全面彻底了解、熟知转让标的。一旦参与交易,视同已全面了解标的情况。竞得后,不得对公告及合同内容提出异议或修改,所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与责任自负。
2、竞得人在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足额缴纳转让成交价款,逾期未交清转让价款或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取消其竞得资格,所缴纳的保证金全额没收。
3、竞得人须在《弃渣处置权公开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弃渣外运以及土地平整。未在有效期限内处置完成的,竞得人应停止平整,未处置的弃渣由转让人无偿收回,致使未能完成土地平整造成损失的,转让人可要求竞得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弃渣由竞得人自行运输、加工、销售等。加工场地不得设立在数字永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鸡母山及梨园弃渣处置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加工场地由竞得人自行选择并经有权机关审批,竞得人办理加工场地的所有手续均由竞得人自行申请与办理,所产生的相关税、费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5、弃渣的临时堆放、运输、加工过程涉及环保、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等事项,由竞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手续,并严格按规定执行,同时,竞得人应主动接受环保、水利、资源规划、应急管理等部门的监督。
6、竞得人须按核定载重使用村道,保持村庄道路整洁,未按规定使用村道产生的纠纷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协调。地块连接村道道路及加工区的用地补偿(包括但不限于地面物赔青、拆迁补偿、地面物清理等)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7、施工期间,加工场地内的电力、供水、排水(含污水处理)、燃气等设施的接入和排出均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自行负责投资和建设。
8、报名截止时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价方,直接以挂牌价确定其为受让方。
9、报名截止时若产生两个及以上竞价方,即转入竞价程序,按竞价规则及要求实施。竞价结束时,若无报(应)价,蕞先将竞价保证金汇达本中心指定银行账户(由该银行出具的有效凭证为准)的竞价方即被确定为受让方。
10、本次转让标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竞价文件。本次公告与竞价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竞价文件为准。
11、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场所不予提供网上竞价所需的终端设备。意向竞价方自备终端参与网络竞价活动,应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稳定、安全的网络环境;意向竞价方应注意账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安全退出。意向竞价方应采取措施确保自备终端设备的系统安全,如使用杀毒软件等。终端建议使用Windows7及以上版本的操作系统,配置4G及以上内存容量,50Mb及以上的有线宽带,蕞新版本的谷歌或火狐浏览器。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应用软件,特别是迅雷、BT等下载软件。
中心地址: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万冠双子星大楼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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