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密市2022年度第八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情况的公告
2022年4月29日,我市印发《新密市2022年度第八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新密征收告〔2022〕12号),拟征收新密市米村镇等4个镇杨岗村等6个村集体9宗地块集体土地,总面积16.4787公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2年5月19日,米村镇杨岗村第六组13名土地使用权人对新密征收告〔2022〕12号公告中地块8征收土地书面提出征地异议并申请听证。我市政府于2022年7月15日召开了听证会议,维持了申请人的意见。我市政府对新密征收告〔2022〕12号公告地块8作撤销处理,具体内容如下:
地块8,米村镇杨岗村集体土地,面积1.3204 公顷,位于米村镇杨岗村四组集体土地以东、米村镇杨岗村六组集体土地以西、米村镇杨岗村五组集体土地以南、米村镇杨岗村四组、六组集体土地以北。
该地块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纳入《新密市2022年度第八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征收范围,不再进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
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411号)要求,用地报批的地类要以“三调”为基础的蕞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现状地类为准。将公告第二项征地补偿费用标准及费用表格中“马寨村”内容更正如下:
主办: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邮编:452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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