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刘寨镇人民政府2023年刘寨镇民宿产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新密市刘寨镇人民政府2023年刘寨镇民宿产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新密公开采购-2023-18)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
本新密市刘寨镇人民政府2023年刘寨镇民宿产业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08.084678万元,招标人为新密市刘寨镇人民政府。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规模:1号楼建筑面积1739.07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三层,建筑高度12.5米;
2号楼建筑面积3651.32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三层,建筑高度12.5米包含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施工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经审计的2021或2022年度(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算起)财务报告;
3.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6、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须包含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1小时59分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
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9、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监理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经审计的2021或2022年度(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算起)财务报告;
3.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6、监理标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拟派项目总监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劳动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须包含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1小时59分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
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9、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递交方式: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头部开标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解密时间为40分钟)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开标地点: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头部开标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解密时间为40分钟)
本招标项目新密市刘寨镇人民政府2023年刘寨镇民宿产业建设项目已由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密市刘寨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中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新密市刘寨镇人民政府2023年刘寨镇民宿产业建设项目2.2、招标编号:新密公开采购-2023-18
2.3、项目概况:1号楼建筑面积1739.07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三层,建筑高度12.5米;
2号楼建筑面积3651.32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三层,建筑高度12.5米包含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等。
2.5、招标控制价(投标蕞高限价):
施工标段:新密市刘寨镇人民政府2023年刘寨镇民宿产业建设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3.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经审计的2021或2022年度(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算起)财务报告;
3.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6、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须包含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
3.7、监理标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拟派项目总监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劳动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须包含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
3.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1小时59分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
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10、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时间:2023年03月13日至2023年03月17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潜在投标人在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egp格式文件),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
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请认真阅读[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
2、地点: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头部开标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解密时间为40分钟)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2.地点: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头部开标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解密时间为40分钟)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密市政府采购网》、《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航海中路106号院7号楼6层614号
行政监督部门: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航海中路106号院7号楼6层6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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