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密开发商“挖路事件”开发商被罚3万
2月3日,网络曝光,为了逼村民搬迁,正在新密市刘寨镇负责“轩辕圣境”项目的开发商竟然挖断千余米乡村公路,造成群众出行难并引起不满。网络曝光的现场照片显示,被挖断的路面已经支离破碎,原本平整的公路变得坑坑洼洼,一些车辆因为道路严重损坏而被堵在路上。
4日上午,记者在刘寨镇刘寨村看到,损坏严重的两段公路位于刘寨村的两个进出口,其中一段被毁公路长约数十米,而另一段被毁公路则长达600多米。由于被毁路段与原路面形成了一二十厘米的断层,越野车辆仅能勉强通行,许多轿车由于通行困难不得不纷纷掉头。
对于为何要挖断穿村公路,刘寨村村民怀疑,这和开发商急于在当地搞拆迁有关。据村民反映,为了逼迫村民拆迁,早在2014年12月中旬,开发商就曾在被挖的公路上实施过堆土堵路的行为,后来由于村民反映强烈,土堆被清理,“没想到这次直接将路挖断了。”
对于挖断公路的事实,“轩辕圣境”项目部承认是项目的施工人员所为,但同时辩称,挖路不是为了逼迁,而只是对这条公路进行临时维修和改造。而同时,项目施工方称,刘寨村还未拆迁的土地,政府还未拍卖,公司也没有拿到地,拆迁仍由政府主导,和公司无关。
记者找到刘寨镇政府,政府一名副镇长在告诉记者“主要领导都在县里开两会”后便借故离开,拒绝回应“到底谁在拆迁”。
新密市交通路政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刘晓健说,道路属于公共资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规定,任何个人和企业未经报批,私自占用、挖掘公路就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受到处罚。
据刘晓健介绍,2月2日接到群众有关毁路的举报后,经路政部门调查,“轩辕圣境”项目的投资方河南盛鸿黄帝宫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审批的情况下,1月27日夜私自毁坏3处共计近700米公路,其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44条第1款的规定。目前,除路政部门依据《公路法》第76条第1款的规定,对开发商处以3万元罚款、勒令恢复公路原貌的行政处罚外,路政部门鉴于案情重大,已向公安机关报案,详情正在调查当中。
长期进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研究的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授程同顺表示,地方政府有时出于政绩的考虑,为了快速完成拆迁,默许开发商参与拆迁,上演各种“奇葩”拆迁闹剧。这都与国家法律不符,根除拆迁乱象,必须建立起权责明晰的征地拆迁政府负责制。
【责任编辑】陈鸿莉(PO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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