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新郑市人民政府批准,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依据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郑市2020年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2020]5号),被列为C、D类企业不得参与土地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24日9时至2024年11月18日16时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24日9时至2024年11月18日16时,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16时(以到账时间为准)。申请人应在2024年11月18日16时前一次性完整递交资料,过期为无效申请。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9时至2024年11月20日15时(挂牌期限)。
七、挂牌竞得人的确定方式:在挂牌期限内蕞高报价低于底价时,挂牌不成交,无竞得人;蕞高报价高于或等于底价时,报价蕞高者为竞得人,若报价相同,则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且报价均高于截止时报价的,由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现场竞价。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产业前置条件:该宗地块为“标准地”出让,按照新郑市工业“标准地”出让相关文件(详见挂牌出让文件)要求执行。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以挂牌文件为准。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联系地址:新郑市中兴路与中华路交叉口华夏国际16F
联系地址:新郑市中兴路与文化路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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