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资讯: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锦绣嘉园小区商业用房租赁项目(二次)
2025年度资讯: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锦绣嘉园小区商业用房租赁项目(二次)
一、招标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锦绣嘉园小区商业用房租赁项目(二次)
1.招标范围:商业楼地址是航空港区洞庭湖路与凌风街交叉口锦绣嘉园小区,招商的面积为4400平方。注:具体面积以房屋现状(实际交付)为准。
2.租赁期限:10年,租赁期内每年交纳一次租金。
3.租赁要求:该房屋不得用于违法经营、对环境有严重污染、易燃易爆的行业,不能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4.项目地点:航空港区洞庭湖路与凌风街交叉口。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1)基本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租金的能力(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3)信誉要求: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4)投标人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的承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包括上报主管部门,招标人有权在任何时间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投标人对核实须配合(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15日至 2025年5月21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2.方式:投标人将加盖公章清晰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招标公告中要求的资格条件相应的扫描件,以电子版方式发送至邮箱注明联系人和电话。(邮箱发送标题为:XX 公司报名 XX 项目名称,并在邮件中标明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代理机构审核过报名资料并在收到报名费用后将以电子版本文档形式发送到各供应商电子邮箱内,请注意查收,如未收到招标文件电子版请及时联系代理公司,否则后果自负。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6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2.注:投标文件逾期未递交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2025年6月6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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