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定土地评估中介机构从事我市土地估价业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定土地评估中介机构从事我市土地估价业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2025年09月04日10时00分
1、项目编号:新密公开采购-2025-39
2、项目名称: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定土地评估中介机构从事我市土地估价业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4、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新密公开采购-2025-39-1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范围(服务内容):确定五家土地评估中介机构从事我市土地估价业务。
5.3 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5.4 评估费用结算标准:参照《关于实施
的通知》(豫土估协文〔2015〕04号)收费标准的70%计算。
5.5 适用框架协议的服务对象范围: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6 框架协议期限:从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贰年(每个评估项目服务期限为5个工作日) 。
5.7 服务标准: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同框架协议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供应商需在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取得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
3.2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征集人或采购理机构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2小时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告知资格审查小组查询结果,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本项目评审结束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3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时间:2025年08月15日 至 2025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3.方式:潜在供应商可自行下载电子征集文件(.EGP格式文件),纸质征集文件不再出售。供应商未按规定下载电子征集文件的,其响应将被拒绝。
1.时间:2025年09月0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逾期上传或未上传指定位置的投标文件,征集人不予受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1.时间:2025年09月0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密市政府采购网》《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落实节约能源、绿色发展、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应当在征集文件确定的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解密时间40分钟。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请查阅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相关文件。
3.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地址:河南省新密市西大街508号
名称:河南申鑫采购招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东风路南路交汇处绿地新都会8号楼503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库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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