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如何利用平台公司建设工业园区招商实体企业如何防止企业炒地、囤地如何筹集项目建设资金?
1、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本项目的规划建设,并责成某某县城投公司建设运营,要求站在促进本县工业企业向高质量转型发展的高度,充分发挥新能源装备园区的集聚效应,提升某某县域特色产业的知名度。
2、严格企业入园资格,制定合乎实际的标准,遴选遵循园区规划发展原则的代表性企业,并报县委县政府批准。
3、建设单位不以利润蕞大化为目标,同时杜绝企业买地、囤地行为,签订合同时列明制约性条款,保证企业如期入驻开工并实现相应企业经营指标。
收集企业调研结果,广泛听取意见。设计方案的确定要经过反复论证,符合企业的实际需求。(城投公司)
园区分企业定制化建设和标准化建设两个部分。设计方案确定后通过各种渠道通知本县企业。(城投公司)
通知各企业入园标准及条件,有意愿的企业报送材料,报名参加入园资格审查预审。(招商中心)
确定资格联审流程,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及时通知入围企业。(开发区管委会、发改局、税务局、安监局、环保局、招商中心、城投公司等单位)
5、缴款并签订《招商合作意向书》
入围企业按照本方案相关规定缴款,以缴款时间先后为序,企业挑选位置,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招商合作意向书》。(项目建设单位、入园企业)
已签订《招商合作意向书》并缴纳招商合作意向金的企业,在厂房交付前,同建设单位签订租赁协议。租期自厂房交付日起算,租期为三年,续租租赁期也是三年,一次性缴纳三年租金,租金标准见下文。(建设单位、入园企业)
在租赁期内,由投产达效考核小组对入园企业进行投产达效考核。投产达效考核小组由县招商中心牵头,发改局、审计局、税务局、统计局、开发区管委会、城投公司等单位共同组成。
考核结果达到入园产权转移条件的,入园企业根据下文产权转移定价方案同建设单位签订正式《招商合作协议书》,缴纳剩余款项,建设单位办理产权证明;考核结果未达到入园基本条件的,建设单位有权同入园企业解除租赁协议,无息退回已缴纳的合作意向金,入园企业搬离园区;考核结果达到入园基本条件未达到入园产权转移条件的,入园企业同建设单位续签租赁协议(蕞多续签一次),在续租期内继续对入园企业进行投产达效考核,续租期内任意一个自然年考核结果达到入园产权转移条件的,入园企业根据下文产权转移定价方案同建设单位签订正式招商合作协议,缴纳剩余款项,建设单位办理产权证明,续租期内仍未达到转入园产权转移条件的,建设单位有权同入园企业解除租赁协议,无息退回已缴纳的合作意向金,入园企业搬离园区。
1、非制造加工类(包括金属材料销售)企业不得入园。
2、规上企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以上)及租赁期内可升规企业方可入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3、入园企业须经资格联审小组审定并报县委县政府批准。
4、标准化厂房入园企业须按1000元/m²缴纳招商合作意向金后签订《招商合作意向书》;定制化厂房入园企业须按定制厂房意向金金额缴纳合作意向金后签订《招商合作意向书》。
5、厂房交付后一个月内,入园企业须完成新营业执照注册或将注册地迁至园区。
6、厂房交付后的三年内,入园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强度须达到2300元/m²。
7、厂房交付后,租赁期蕞后一个自然年内,入园企业纳税强度达到230元/m²。
2、规上企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以上)在租赁期内保持规上企业标准,或拟升规企业在租赁期内完成升规。
3、厂房交付后的三年内,入园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强度须达到4100元/m²,或续租期内入园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达到4100元/m²。
4、厂房交付后,租赁期蕞后一个自然年内,入园企业纳税强度达到460元/m²,或续租期内任意自然年,入园企业纳税强度达到460元/m²。
四、报名企业报送材料(盖公章并对所报信息线、法人代表姓名及身份证(复印件)3、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企业现有情况:企业现用地及厂房规模、现生产规模、现年营业收入、 职工人数、主要产品和原材料、主要生产设备、生产流程及工艺、企业规划及产品研发、专利证书和获奖情况。
企业诉求:所需厂房面积,办公、宿舍、车位等要求。
企业入园项目介绍:入园项目的投资规模、生产规模、利税情况、主要生产设备名称和规格及数量、生产流程及工艺、核心技术及市场前景、厂房利用规划,是否存在不可解决的环保问题,是否对生产环境具有特殊要求并具体描述。
1、建设单位告知各企业入园标准及条件、报名资料及报名起止时间。2、各企业递交报名材料至建设单位后取回执,日期以纸质材料报送日期为准。3、招商中心对报名材料进行预审,出具预审报告。
各单位成员:城投公司、招商中心、环保局、安监局、税务、开发区、发改局等
5、联审小组对报名材料及预审报告进行联审,出具联审报告并上报县委县政府批准。
6、联审小组公布联审结果,由建设单位通知入围合格企业。
7、入围合格企业根据建设单位招商公告的时间和方式缴纳选房意向金500万,根据缴款先后顺序选择厂房和选定模式(标准化或定制化)。
8、根据选房和选模式的结果,项目建设单位和选房企业签订《招商合作意向协议》,选房企业缴足意向金。
标准化厂房租赁价格: 150元/m²定制化厂房租赁价格: 70元/m²
2、续租单价在前三年租赁价格的基础上根据市场行情适当浮动,上浮比例不高于10%。如出现不可抗力现象的基础租赁价格不变其他双方商议。
租赁期内实际到位外资入统达到350万人民币以上,或被评为专精特新企业,给予5%租金优惠,在租赁期到期时返还。
产权转移价格=综合成本+投资收益-价格优惠
综合成本=土地成本(元/m²)+标准厂房综合建设成本(元/m²)投资收益=综合成本×12%
价格优惠=综合成本×2%,在租赁期内被评为专精特新企业
( 土地成本=标准化厂房土地总价/标准化厂房土地面积,含税、含配套费)
(标准厂房综合建设成本:经审计决算的标准化厂房建设的综合成本)
签订《招商合作意向书》时按1000元/m²缴纳招商合作意金。
转签《招商合作协议书》时,建设单位按上述定价方案核算产权转移价格,根据厂房面积计算产权转移总价,意向金转产权转移款,入园企业缴纳剩余产权转移款。
产权转移价格=综合成本+投资收益+逐年增值收益-价格优惠。
综合成本=土地成本(元/m²)+标准厂房综合建设成本(元/m²)。投资收益=综合成本×12%。
逐年增值收益=综合成本×3%,续租期头部年为3%,续租期第二年为6%,续租期第三年为9%。
价格优惠=综合成本×2%,在租赁期和续租期内被评为专精特新企业。
签订《招商合作意向书》时按1000元/m²缴纳招商合作意向金。
转签《招商合作协议书》时,建设单位按上述定价方案核算产权转移价格,根据厂房面积计算产权转移总价,意向金转产权转移款,入园企业缴纳剩余产权转移款。(二)
定制厂房招商合作意向金=概算综合成本
(概算综合成本=土地成本+定制厂房概算综合建设成本)产权转移价格=综合成本+投资收益-价格优惠
综合成本=土地成本(元/m²)+定制厂房综合建设成本(元/m²)
价格优惠=综合成本×2%,在租赁期和续租期内实际到位外资入统达到350万人民币以上,或被评为专精特新企业。
( 土地成本=标准化厂房土地总价/标准化厂房土地面积,含税、含配套费)
(标准厂房综合建设成本:经审计决算的定制厂房建设综合成本)
签订《招商合作意向书》时按定制厂房招商合作意向金金额缴纳。
转签《招商合作协议书》时,建设单位按上述定价方案核算产权转移价格,根据厂房面积计算产权转移总价,招商合作意向金转产权转移款,入园企业缴纳剩余产权转移款,建设单位退回已缴纳的租金。2、
定制厂房招商合作意向金=概算综合成本
(概算综合成本=土地成本+定制厂房概算综合建设成本)产权转移价格=综合成本+投资收益+逐年增值收益-价格优惠。
综合成本=土地成本(元/m²)+定制厂房综合建设成本(元/m²)。
逐年增值收益=综合成本×3%,续租期头部年为3%,续租期第二年为6%,续租期第三年为9%。
价格优惠=综合成本×2%,在租赁期和续租期内实际到位外资入统达到350万人民币以上,或被评为专精特新企业。
签订《招商合作意向书》时按定制厂房招商合作意向金金额缴纳。
转签《招商合作协议书》时,建设单位按上述定价方案核算产权转移价格,根据厂房面积计算产权转移总价,招商合作意向金转产权转移款,入园企业缴纳剩余产权转移款。已缴纳的租金不予退回
建设单位为入园企业办理产权转移后,入园企业如对该建筑物有意愿转让时,同等条件下建设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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