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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对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谭在甡关于加快推进“双招双引”工作的建议(第75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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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对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谭在甡关于加快推进“双招双引”工作的建议(第7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9-08-06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双招双引”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明晰土地使用方式”方面,“十三五”期间,我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办发〔2011〕38号)文件精神,积极引领经济新常态、贯彻发展新理念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物流业的土地政策支持力度,把物流业降本增效和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作为降成本、补短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任务,着力推动物流业创新发展。科学制定全市物流园区发展专项规划,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对纳入规划的物流园区用地给予重点保障。对政府供应的物流用地,纳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依法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出让。积极支持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物流设施或提供物流服务。土地出让收入依法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 /T21010—2017)要求,工业用地和仓储用地同属于工矿仓储用地一级分类项下的二级分类,虽用地性质较为接近,但物流仓储用地和工业用地其实属于两类不同的用地分类。我市为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一直以来对工业用地和仓储用地执行同样的出让价格标准。对于物流仓储项目的用地性质和认定标准,需出台全国性的规定予以明确,避免各地在实际认定时出现不一致和矛盾。另外,建议物流地产企业在取得项目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之前,应当重视用地性质问题,积极与自然资源部门沟通,从用地年限、出让价格、合规性等方面综合考虑,从对企业蕞有利的角度确定土地的用地性质。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还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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