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密产业信息 > 正文内容

新密市苟堂镇人民政府2024年苟堂镇申门村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admin2年前 (2024-09-27)新密产业信息104

  新密市苟堂镇人民政府2024年苟堂镇申门村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2024年04月18日10时00分

  1、项目编号:新密磋商采购-2024-24

  2、项目名称:新密市苟堂镇人民政府2024年苟堂镇申门村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4、预算金额:1,991,596.92元

  蕞高限价:1991596.92元

  新密磋商采购-2024-24-1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新建框架结构厂房一处,两层共计1302.7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土建工程、安装工程。

  施工标段:新密市苟堂镇人民政府2024年苟堂镇申门村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5.3条规定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响应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证明。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1小时59分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同一标段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页查询截图或信用报告(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如有)】。

  1.时间:2024年04月02日 至 2024年04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

  3.方式:潜在供应商可自行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egp格式文件),纸质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再出售。供应商未按规定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潜在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至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逾期上传或未上传指定位置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时间:2024年04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须到达开标现场,解密时间为40分钟。具体详见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操作手册《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密市政府采购网》、《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1.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操作事宜请查阅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3.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单位支付。

  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支持创新、绿色发展、节约能源、环境保护、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河南国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郑上路42号院9号楼13层1301号

  (网页内容由势在必得投标助手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综合生成,势在必得投标对内容的真实性不做任何承诺,亦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法律责任。)

  ©2022 安徽安正宜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版权声明:本文由新密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524678515

分享给朋友:

相关文章

山西土地资源网—山西土地网地皮土地流转农村土地出租_转让出售

山西土地资源网—山西土地网地皮土地流转农村土地出租_转让出售

  ]山西忻州忻府区50亩农庄转让转让费:95万元...   ]山西太原小店区0.2亩耕地 菜地 林地出租&...   ]山西忻州繁峙县16亩养殖场转让转让费:160...   ]山西忻州原平市35亩梨园地转让或者转租   ]山西晋中榆次区3000亩林地 农庄 农场转让...   ]山西晋...

惠州大招挂出“坪山旁”连片宅地!357亿起拍限售167万平

惠州大招挂出“坪山旁”连片宅地!357亿起拍限售167万平

  惠州出大招,就在坪山旁,大亚湾两宗宅地计划出让!   6月27日,惠州公告两宗住宅+商服用地,位于大亚湾西区新畲地段为连片地,2宗地将统一规划,总用地面积208878平方米,总起拍价35.7亿元!该两宗地位置非常优越,靠近坪山,靠近龙光城,周边居住氛围浓厚。   该2宗地开发企业办理住宅预售许可前,应申请销售价格备案,所建单套毛坯商品住宅销售单价...

新密市人民法院关于新密市苟堂镇镇区323线平方米的土地(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新密市人民法院关于新密市苟堂镇镇区323线平方米的土地(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新密市汇丰粮食贸易有限公司的位于新密市苟堂镇镇区323线平方米的房产及使用权面积8966.40平方米的土地(土地证号:新密国用(2009)第047号)进行拍卖,该土地规划用途为仓储,使用年限至2058年12月23日。房屋规划用途为仓储。详见评估报...

新密市苟堂镇栗树沟村非法采矿猖獗群众多次举报屡遭人身威胁!

新密市苟堂镇栗树沟村非法采矿猖獗群众多次举报屡遭人身威胁!

  原标题:新密市苟堂镇栗树沟村非法采矿猖獗,群众多次举报屡遭人身威胁!   2023年1月,新密市苟堂镇栗树沟村群众反映, 他们村里有人猖獗盗挖矿山资源, 由于盗挖资源 形成巨大利益输送,造成了庞大的势力群体,人物关系错综复杂,导致当地受害群众看着自己的家园附近被一步步的破坏,对工作、生活、老人、健康、子女、学习等等一系列群众生活造成了巨大的影响,敢怒不敢言。...

普宁市区4幅地块共102亩竞标出租蕞低057万元年起

普宁市区4幅地块共102亩竞标出租蕞低057万元年起

  由内容质量、互动评论、分享传播等多维度分值决定,勋章级别越高(),代表其在平台内的综合表现越好。   近日,小编从相关渠道获悉,普宁市流沙南街道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受普宁市流沙南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委托,对里宅村四处集体资产出租进行交易。   普宁市流沙南街道里宅居委会集体资产出租交易公告   普宁市流沙南街道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受...

河南郑州新密市70亩农用地出租租金:1000元每亩

河南郑州新密市70亩农用地出租租金:1000元每亩

  为发展需要,打造优美的生态环境,周围种植了大叶女贞、法桐、香樟、白玉兰、广玉兰、腊梅、红叶石楠、迎春、连翘、银杏、棕榈、樱花、木瓜、红叶李、法国冬青、雪松、黑松等绿化园林树木   为保障您的交易安全,请选择平台线上交易方式,平台可协助追溯交易流程,监督交易安全;为确保交易安全,交易过程所涉及的所有款项请通过地合平台官方收款渠道(官方微信、官方支付宝或对公账户转账)...

渠口镇卸甲庄1100米厂房库房出租水电齐全!

渠口镇卸甲庄1100米厂房库房出租水电齐全!

  渠口镇卸甲庄1100米厂房库房出租,水电齐全!   渠口镇卸甲庄,1100多平米,柱高6米!紧邻京哈高速东出口4公里交通便利,水电齐全!   香河月薪5000+好工作,急缺人!   特别声明:本文为网易自媒体平台“网易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观点。网易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驴友穿越网红草甸遇雷击1死...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联化小微创业园工业厂房的补充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联化小微创业园工业厂房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联化小微创业园工业厂房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出售联化小微创业园工业厂房的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