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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最新征地公告:涉及曲梁高洼、马庄、超化崔庄、楚岭、平陌镇杨里沟、杨台…

admin1年前 (2024-09-27)新密产业信息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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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新密最新征地公告:涉及曲梁高洼、马庄、超化崔庄、楚岭、平陌镇杨里沟、杨台…

  为保障新密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新密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为保障新密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经新密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新密市曲梁镇高洼村、马庄村,位于岗牛大街以南,大学南路以东、浙大路以西,高洼村二组、三组集体土地以北。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新密市人民政府委托曲梁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地 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新密市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为保障新密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新密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新密市曲梁镇高洼村,位于高洼村二组、三组集体土地以南,大学南路以东、浙大路以西,郑州联钢实业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以北。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新密市人民政府委托曲梁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地 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新密市人民政府已对现 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为保障新密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经新密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新密市超化镇崔庄村、楚岭村,位于国道 343 道路以南, 楚岭村三组、四组集体土地以东、崔庄村十五组荒坡、楚岭村三组集体土地以西,楚岭村三组集体 土地以北。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新密市人民政府委托超化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地 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新密市人民政府已对现 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为保障新密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经新密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新密市曲梁镇马庄村,地块一:位于曲梁镇马庄村六组 集体土地以东、以南、以西,郑州中岳科技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以北;地块二:位于马庄村六组集体 土地以东、以南,郑州中岳科技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以北,工信大道以西。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途地块一、二均为工矿仓储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新密市人民政府委托曲梁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地 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新密市人民政府已对现 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49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20〕2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自然资源、财政、社保、农业农村等部门拟定了《新密市平陌镇杨里沟村、杨台村村民委员会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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