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灵宝:“这样的调解我很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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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河南灵宝:“这样的调解 我很服气......”
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的工作效率真高,就为我的这点钱,法官一直耐心调解,没有因为我们赌气争执就一判了之,而是充分站在我们各自的角度为我们尽量考虑、认真分析,这样的调解,我很服气!
七天时间事情就解决了,为法官办案高效点赞!
2013年3月,张某恒与张某让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将其邻近310国道的2亩土地出租给张某让,租期15年,租金每亩每年1000元。2018年2月,新310国道修建占用了上述2亩土地中部分土地,双方均得到了相应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2020年起,张某让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赁费用。张某恒多次索要未果,于2022年3月2日将张某让起诉至故县法庭,要求解除土地租赁合同,支付拖欠两年的租赁费用,并将剩余未征用的土地恢复原状。故县法庭于当日进行立案受理。
经审查,承办法官认为该案标的小、事实清楚、责任明确,在经过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故县法庭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于2022年3月9日开庭审理该案件。
庭审中,双方对合同解除、继续支付租赁费及恢复土地原状均有争议,承办法官结合案件事实,采取“背靠背”的方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蕞终,双方一致达成调解意见,解除合同,被告当场向原告一次性支付土地使用费4000元,双方之间再无纠纷。至此,该案圆满结束,从立案到结案仅用7天时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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