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新密市推进工业企业有序复工
2月8日,巩义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印发实施方案,根据郑州市有关规定,该市决定对工业企业有序复工。
据了解,该方案中提出除疫情防控必需的工业企业外,其他企业2月9日24时前不得开工。各相关单位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支持和推动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确保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科学、有序、规范。
2月7日上午,新密市举行工业企业新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工作会议。会议下发通知,该市行政区域内除疫情防控必需的各类企业外,其余企业2月9日24时前不得开工。
会议指出,工业企业分三批复工复产,2月10日,本地员工为主、本地产业链完整的工业企业复工复产;2月17日,来自疫区员工少、本地产业链较为完整的工业企业复工复产;2月24日,其他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春节期间未放假生产企业可在不增加职工数量情况下继续生产。所有拟复工复产企业均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需向所在地乡(镇)办提交复工复产申请表、疫情防控方案、员工信息登记备案表等书面材料,经乡镇办受理查验小组、市科工信和卫健委联合审查、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三级审核签字,同时,企业员工要到所在地卫生院或市疾控中心附属医院进行健康筛查。
针对复工复产企业,新密市提出,企业要实行全过程封闭式管理,原则上安排职工在厂内住宿,无法住宿的,安排专车接送,并与各村(社区)进行无缝对接,下车后交由村(社区)按防控要求进行管理。此外,企业还需制定出现疫情的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专人负责,在生产过程中,若发现有发热症状人员,又不能排除疑似病例的,由企业安排专人专车专诊至定点医院处置,并上报企业所在地乡镇办和相关部门。会议强调,各级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督指导,严厉查处防控防疫措施不到位,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企业。对未经审核擅自复工复产、不满足复工复产基本条件的企业,责令其停工停产。对在复工复产过程中出现的懒政怠政、失职渎职等行为,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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